2008年3月至4月间,以东湖国税局周文福局长为组长的富士康税收管理调研专班分别赴富士康项目—鸿富锦精密工业(武汉)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国税局龙华税务分局、富士康(深圳)科技集团进行了学习调研。调研人员与企业进行了座谈,全面了解了该公司的管理体系、项目投资、建设规模、进展情况、产品结构及发展前景等,并认真学习了龙华税务分局对富士康在税源管理、免抵退税、税务稽查等方面的有效经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分析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富士康科技集团创立于1974年,是台湾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大陆投资兴办的专业研发生产精密电气连接器、精密线缆及组配、电脑机壳及准系统、电脑系统组装、无线通讯关键零组件及组装、光通讯组件、消费性电子、液晶显示设备、半导体设备、合金材料等产品的高新科技企业。该集团已成为全球3C(计算机、通讯、消费性电子)代工领域规模最大、成长最快、评价最高的国际集团,也是大中华地区最大的出口商。
(一)深圳富士康科技集团。自1988年在深圳地区投资建厂,规模迅速壮大,拥有22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企业,分别位于宝安区的龙华、西乡、沙井、福永四镇,现有员工36万余人。产品从当初单一的电气连接器发展到广泛涉足电脑、通讯、消费性电子等3C产业的多个领域。其中1996年起投资兴建、2000年初纳入统一联网保税运作的深圳龙华科技工业园最大,已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电脑准系统制造和系统组装生产基地,也是国内最大的电脑游戏机、服务器、主机板、网络配件、光通讯组件、液晶显示器、精密模具的综合生产基地,以及国内通路建设的整合规划与布建中心。富士康科技集团设立于深圳市的20多家主要企业,2007年度实现销售收入2800亿元。出口企业中主要有三家大型企业: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脑周边配件及视听产品加工,2007年营业额1883亿元人民币,其中出口额约1815亿元人民币,为中国最大的出口加工企业;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国外知名手机加工业务,出口额320亿元,内销金额103亿;群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生产电脑液晶显示器,出口额323亿元,内销金额30亿元。集团公司中执行“免抵退”税政策的企业有11户在深圳宝安区国税局龙华税务分局进行申报,2007年度所2007年度所属期共申报出口退税额10亿元,免抵调库30亿元,缴纳增值税1亿元。
(二)武汉富士康科技集团。自2007年1月成立,富士康科技园区于同年4月动工,地址位于武汉东湖高新区流芳镇至龙泉山一带。项目全部建成后,厂区面积将超过10平方公里,员工总数达到15万至20万人,相当于新增一座中等城市,企业规模完全可与武钢、神龙媲美。包括鸿富锦(武汉)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当前在建并即将投产)、群康(武汉)科技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将围绕光机电展开。其中,鸿富锦精密工业(武汉)有限公司,目前是富士康科技集团在武汉投资的最大最早的公司。属台商独资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10日,地址位于东湖高新区光谷二路特1号富士康科技园,投资总额12000万美元,注册4300万美元,由台湾雅佳控股有限公司100%控股。
经营范围:包括开发、生产经营精密模具,大中型电子计算机器,便携式微型计算机,新型平板显示器,数字照相机及上述产品的相关零组件,投影机及相关零组件,并从事同类产品的进出口、批发业务和相关配套业务(不含国家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和有特殊规定的商品,许可证管理商品凭许可证生产经营),废旧塑料的消毒和再利用,生产工程塑料及其制品。
生产线:第一期包括计算机设备和数码产品两大类,第一批电脑机箱生产线计划是于2008年5月20日正式开工投产。第二期生产线有望在2008年下半年开工,包括研发中心、货场、生产用地及配套设施等。
2008年销售收入:将随着2008年5、6月间第一笔出口业务发生而同时实现,预计2008年销售收入约75亿元,以外销为主,其中内销约20亿元,占总销售收入比例为26.67%,外销为55亿元,占总销售收比例为73.33%。产品销售结构中,除计算机类(含机箱)有20亿元的内销收入外,其余计算机类、投影机、数码相机(销售收入分别为22亿元、11亿元、22亿元)全部外销。预计当年可实现获利,利润额为5000万元(见表)。
2008年生产、销售各类产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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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产量 |
内销
(万台) |
金额
(万元) |
外销
(万台) |
金额
(万元) |
退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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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箱及电脑 |
381 |
200000 |
419 |
2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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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影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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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1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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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码相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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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
2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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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销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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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箱及电脑 |
381 |
200000 |
419 |
220000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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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影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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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110000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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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码相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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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
220000 |
17% |
2008年税收情况:富士康主要从事国外电子产品的代工生产,产品大量外销,其外销产品原物料基本为进料加工复出口的保税料件,2008年进口料件约50亿元。固定资产主要由三类构成,一是不作价设备,约8000万元美元,设备产权属国外客户所有,公司只有使用权;二是免税设备,约7000万美元;三是国内采购设备,约2亿元,基本属增值税扩抵设备范畴,可参与退税。根据政策,该企业产品出口可享受17%的增值税退税优惠,包括采购国产设备投资或增值税“扩抵”退税[①],全年预计退税金额可达5000万元(含固定资产退税3000万元)。此外由于企业成立于2007年1月,在新所得税法正式颁布实施之前,可享受优惠政策,2008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EDI电子报关和财务系统。深圳富士康集团出口全面采用了EDI电子报关,与海关通过计算机进行联网运作,实行了封闭式管理、24小时监控、闸口内移、直通式转关、EDI联网报关等一系列改革措施,使海关监管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和进出口的全过程。深圳富士康公司的各个厂区设置了300多个摄像头,将出入口、出货码头、围墙内外都纳入光眼的视野。在电子监控中心,几十个监视屏幕可随时看到货物流转情况。以前实行需耗时15至40天的传统人工操作和从备案到核销结案过程,现在可全部在网上完成,时间缩短在1天以内,最快仅需2小时。由于手续简化,也节省了大量人力。“联网监管”还同时实现报送信息与企业财务信息同步对接,财务处理可以同步、准确、一致。富士康集团为争取订单赢得了时间,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大为增强。富士康集团有自己独立设计开发的财务核算系统,实行了严格的从订货到出口报送全程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环环相扣,确保过程衔接紧凑,监控严密,预警及时,杜绝了人为作弊现象的发生。这一系统同时与海关的EDI报关系统联网,报关信息能同步传到企业。同样,在富士康(武汉)科技集团的报关及财务处理模式,将基本照搬深圳模式。
二、深圳市国税局对富士康的税源管理经验
(一)集成申报。由于目前在深圳地区22家富士康下属企业,分别位于宝安区的龙华、西乡、沙井、福永四镇,根据税收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家企业需要向所属区域的国、地税务机关分头申报纳税,涉及的税务分局、税源管理科多达近10家。但与此同时,集团内部实行二级核算,各下属企业既分别实行财务核算,又必须报中央财务部门审核,中央财务部门还设立了12人的税务事务组,专门负责各种办税事宜。为解决一个统一的中央财务需要面对不同的税务机关多头申报、重复走流程的问题,深圳市国、地税部门与企业经过现场协商,创造性地确立了一种全新的纳税方式:企业可以“集成申报”,中央财务统一提供纳税资料,但企业独立核算方式不变,税务部门通过后台处理,税款各自入库。这样企业在国、地税两局都只走一个窗口、与一个税务机关打交道,真正实现了日常申报窗口、日常事项办理窗口、主管机关日常检查窗口、税法宣传及培训窗口的“四统一”。其中,国税业务由富士康财务集中的龙华华南富士康会计部集中向深圳市宝安区国税局龙华税务分局申报,这样既方便企业办税,又有利于税务机关统一管理。
(二)重点管理。由于富士康集团业务涉及金额很大且业务比较复杂,因此龙华税务分局安排两名经验丰富的税收管理员,专门负责富士康集团企业的日常管理,相当于驻厂管理。管理员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经常开展税源生产能力调查,摸清企业基本情况,加强企业信息的监控管理,积极开展重点税源分析,特别针对该集团业务量大,运用好企业自身的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素质高、能力强的优势,做好办税辅导培。通常一年内开展几次上门讲课,重点讲解“免、抵、退”税工作具体操作中的各个环节要点,促使其申报工作尽快达到要求,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提高各项办税工作效率。在“免、抵、退”税审核中,由一人先实行初审,后两人交叉互审,确保审核准确。
(三)强化沟通。对于在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最重要的处理方法在于沟通。沟通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与企业沟通,全面了解问题的前因后果,分析内含的主要矛盾,当涉税问题有明确的文件规定,经分局主要业务人员讨论后尽快给予企业回复;另一方面是分局与上级税务机关的沟通,在所涉及的问题无文件明确规定、分局业务人员无法解决时,及时向区局、市局相关部门反映,配合上级机关了解问题,协同解决。沟通做得好,对于企业的日常管理可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四)诚信办税。富士康有一套很行进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和严密的内控机制,也有庞大的素质高的财务管理队伍,能够做到财务规范,诚信申报,对很多偶发性的涉税问题还能自行处理。富士康在政府和执法部门都树立了诚信守法的形象,相互之间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关系,为此执法部门都为其开辟“绿色通道”,在很大程度上充分信任企业自己申报的各类信息,如海关出口时对其大量货物实行免检以提高出关速度。此外它对合作伙伴的挑选也非常严格,通常都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合作企业财务核算都相对规范,税负也较高,纳税信誉较好。基于此,税务管理也采用了“诚信办税”的管理理念,基本的涉税数据和信息都由企业自行申报,电子数据自动对碰稽核,不需要提供纸质单据,既避免纸质资料占用空间、浪费资源的问题,又有效运用了企业内部人力资源,减轻税务人员工作负担,提高工作效率。
(五)高效退税。第一,电子备案。富士康单证备案采用的是电子备案,检查时抽取报关单号其就可从系统中导出相对应的需备案单证。“免抵退”税审核主要以电子信息审核为主。对于需要报送纸质资料时,要求装订顺序与电子数据一致,按一定份数装订一本并附简单清单方便比对。第二,隔月申报。由于深圳报关方法不同之处在于深圳为提高报关效率大量采用集中报关,且报关单的金额单位数量与企业实际出口情况有较大差别,企业采用据实法进行财务核算,税务部门使用的是企业账面实际与报关单相结合的申报方法,以实际价格为主,要求适应集中报关方法进行隔月申报,由企业自行调整由于集中报关产生的时间性差异和核算方法上的差异。第三,灵活处理。由于该公司的特殊性,税务部门对其有所区别对待:报送的资料与所有企业一致,但申报时间由于其中几家公司金额、单证、数据量很大,其进行申报的时间较长,同时鉴于存在调库指标分配的因素对其申报时间就采取灵活处理。
三、武汉富士康管理思路探索
(一)更新理念,提倡信任管理。富士康是超大型科技集团,涉及的业务面广,业务处理过程复杂, 技术含量较高,按常规的管理模式根本适应不了业务发展的需求,这需要税务部门更新管理理念,跳出“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局限。税务机关应首先为纳税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税收环境,应该建立在一定的公信度基础上,将税务管理融入到纳税人的企业管理之中,做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从而达到相互信任、开放管理的目的。其次按日常管理要求,加强调研, 与企业多沟通交流,全面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详细了解各环节工作流程,同时学习借鉴同行的行之有效的管理经验和方法,使管理有的放矢,事半功倍。
(二)融服务于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富士康科技集团1988年落户大陆,至今已有20年,该集团已开发出一套较成熟的管理、服务系统(ERP系统),涉及该集团的各个业务范围,基本能满足各方面的业务需要(见图),使该企业各环节流转通畅。作为税务部门,也需要更新理念,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可以采取电话提前预约、送政策上门能纳税服务方式,缩短企业办税时间,保障企业正常运行,也可以建立与企业定期交流制度或派员驻厂管理,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

(三)完善出口退税管理,提高信息化水平。富士康武汉园区全部建成投厂后,每月有近万笔出口业务发生,出口货物单证备案如用纸质资料,对于税务部门来说工作量实在太大且不便于管理。可以借鉴同行的管理模式,结合本地实际,也可以采取电子备案,单证通过网络扫描,便于审核,对于需要查验的纸质资料,可以单独调阅,这样既节约资源,又提高工作效率。管理员要经常深入企业的车间、仓库,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结合企业生产规模大的实际,可以采取重点核查企业最主要产品的方法,核实其生产能力,搞好对企业生产能力的调查,加强对该企业的管理。
(四)加强学习,拓展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富士康科技集团属台资企业,其旗下鸿富锦精密工业(武汉)有限公司虽说营业额大,但其出口业务占整个收入的70%以上,增值税适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政策,且固定资产属增值税扩抵范围,加之企业所得税按规定目前还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所以实际入库的税额可能与其营业额不成比例。但该集团从经营规模、产业结构、覆盖的领域等对地区的影响都较大,需要税务部门引起高度重视,也为了适应发展的需要,要求税务人员拓展自身的综合素质。综合素质包括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对于税务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相互协作,下级要向上级多请示、汇报,按政策、规定办事,同时税务人员要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提高综合业务技能,加快办事效率,确保各环节的正常运转,维护国税形象。
作者:富士康科技集团课题调研组
组长:周文福
成员:李翔 郭旗柯萍 李娟 杜宝成 刘强 李春艳
执笔:李春艳 刘强
注:本文曾刊登于《税收经济研究》2008年第5期
[①] 根据财税[2007]75号文件第13条规定,如果该公司属于扩抵范围的8大行业之列,其采购的国产设备要么享受扩抵退税政策,要么享受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政策,二者只能享受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