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发票管理是加强税源监控的重点,也是税收管理的难点,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普票管理作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之一,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税收征管工作基础,加强发票管理既对推动征管改革、公平税负、反腐倡廉有着积极的作用,同时也会根治经营者销售商品、货物不开发票和非法凭证泛滥的“顽症”。因此,我局在普票管理上主要实行了票表比对的管理办法。
这项管理办法的基本流程是:首先,由票管员对发票进行验旧并将发票金额录入CTAIS系统,若发现单联填开或内容不一致、项目不齐全、涂改、转借等不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当场收缴罚款或移交管理部门查处;其次,由征管部门定期将验旧信息从CTAIS系统中导出与个体定税系统中纳税人的相关信息进行比对,并定期将比对结果提供给管理所,管理所依据提供的信息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核实,对发票金额达到定税标准的要予以定税,对超出月定税额的要予以补税,对开票金额陡增而情况不明的则交由稽查部门处理。
通过实施这项管理办法,我局在票证管理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
一、运用信息化手段,基本实现以票控税。
通过将CTAIS系统发票金额与个体定税系统的定税信息进行定期比对,检验纳税人实际开票金额与定税额是否存在出入,实现从税收的根源抓起,达到以票控税的目的,有效的堵塞了征管漏洞,从根本上提高了发票管理水平,提高了发票管理工作的效率。
二、增强了干部的责任意识,有效地控制了人情税。
在以往的票证管理方面,有些管理员对普通发票的管理不够重视,票表管理办法的实行,增强了干部对普票重要性的认识,从发票岗位到基层管理员都能掌握有关发票工作的基本政策,严格执行发票工作管理规定,熟练掌握相关系统的基本操作,并在日常管理中加强对纳税人用票方面的辅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此外,在以往的定税核定过程中人为性比重较大,易发生核定中的人情税,使得个体税收征管本身所应具有和体现的公正性、科学性打了折扣,而票表比对管理办法是通过客观的发票金额反映纳税人的实际销售情况,给定税提供了真实、客观的依据,有效地控制了人情税。
三、提高了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从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状况上看,由于文化素质、纳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纳税意识普遍淡薄。通过实行票表比对管理办法,以纳税人开具的发票为真实凭据,客观地把握纳税人的实际销售情况,对达到起征点的纳税户进行定税。有理有据,对纳税人起到了一定的宣传教育作用,提高了他们的纳税意识。
在票表比对管理办法的实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纳税人开票不规范,存在跳号开票的现象,这就给发票验旧金额的录入增加难度,不利于数据比对;两个系统进行数据比对,需要先从一个系统中将数据导出,以纸质资料形式与另一系统进行人工比对,不能达到完全的智能化操作等。针对这些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简化票表比对操作
现阶段,由于数据需要从CTAIS系统与个体定税两个不同软件提取,并且需人工进行比对,操作比较繁琐。在信息化建设上需要进一步改善,比如将两个系统整合,实现系统数据的自动比对、自动提示功能;或者借鉴娱乐业、餐饮业税控收款机与IC卡相结合的票表比对管理办法,来简化票表比对的操作过程。
二是完善票表比对管理制度,规范票表比对操作
完善统一票表比对管理制度,对存在比对差额的纳税人应做为管理上的重点,严格按照征税标准和《征管办法》补征税款、交纳罚款、滞纳金,对票表比对的操作程序提出具体规定,规范内部操作和对纳税人的管理。
三是强化纳税人规范开票,为票表比对提供准确依据
票表比对是以纳税人开具的发票金额为原始依据来进行比对,然而,在实际开票过程中有部分纳税人存在跳号开票的现象,例如:第一张发票开票日期为2006年7月,第五张发票开票日期为2006年5月,这就影响发票金额汇总录入的准确性,因此,要强化纳税人顺时按号地规范开票,以便于票表比对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提高发票使用率,为票表比对提供社会监督
要提高发票的使用率,关键要提高消费者购物索票意识。索要发票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应尽的义务。消费者购物而不索要发票,就等于为纳税人偷逃税提供了机会,同时也侵害了消费者的自身利益。同时,税务机关可以开展发票有奖制度,以鼓励每个公民行使自己索要发票的权利,切实落实全面开票制度,依托信息技术,形成专业化管理与社会化管理相结合,政府支持,全民参与,综合管理的新格局,为票表比对提供有效的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