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兴国安邦,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和谐国税是和谐社会的一部分,构建公开、公平、秩序、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营造和谐的征税、纳税、协税、护税环境,创造促进国税人员健康发展的和谐氛围等,均与建设和谐社会息息相关。作为国税机关如何正确认识自身的责任,摆正自己位置,发挥自身作用,将直接引导并决定着一个相当广泛的社会层面和谐关系发展状况,并且间接地影响着社会和谐建设的方方面面。本文意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对构建和谐国税的意义,及影响构建和谐国税的现象,以及如何构建和谐国税的途径等方面对国税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工作进行探讨。
一、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是构建和谐国税的基本保障
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明确提出,要全面加强新形势下的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这一要求抓住了当前党的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工作指导性。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也是促进税收事业全面发展的基础,是构建和谐国税的根本保障。因此,我们要严格按照胡锦涛提出的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水平,按照新时期税收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调节分配的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当前干部作风建设存在的一些问题
近年来,国税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成为国税事业发展进行曲中的不和谐音符:
一是缺乏工作责任心。有些人工作责任心不强,办事拖拉,任务不能按时完成;有些人胸无大志,浑浑噩噩,碌碌无为,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还有些人没有奋斗的目标,搞不清楚努力的方向,看不到自身的工作价值,理想信念动摇,工作方向不明确。
二是缺乏工作主动性。工作上没有主动性,缺乏创新意识。对上级布置的工作,让怎么干就怎么干,不去想怎么能干好,有的科室之间、岗位之间遇事相互推诿扯皮、推卸责任,对自己有利的事积极干,对自己不利的事消极干,大局意识不强。
三是缺乏扎实工作作风。主要表现在一些人工作作风飘浮,热衷于搞形式,做表面文章,不在一些具体工作、具体环节上抓落实;还有一些人作风懒散,对所承担的工作不作深入研究思考,得过且过,遇到困难推诿绕道走;更有一些人把单位当作了“安乐窝”,贪图享受,不懂也不愿学习钻研业务。
四是缺乏服务纳税人意识。有些税务人员认为自己是管理者,往往将自己的意志凌驾于纳税人之上,缺少诚挚服务于群众的态度和热情,对纳税人态度生硬,盛气凌人,高高在上,工作不耐烦,在纳税人面前摆出一副“官腔官调”,缺少与纳税人的联系和沟通,服务人民的意识不强。
五是缺乏廉洁自律意识。有极少数干部把手中所掌握的税收权力作为了谋取私利的工具,在执行公务活动中,执行政策和法律的随意性大,不讲原则,甚至以权谋私、为政不廉,违法乱纪,腐化堕落构成犯罪。这些问题虽然表现在少数干部身上,但极大地损害了我们整个国税干部队伍的形象,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
三、加强作风建设,构建和谐国税的途径
纵观上述问题,究其产生根源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因素。笔者认为,要改进和加强作风建设,构建和谐国税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推进内部关系和谐。高素质的税务干部队伍是建设和谐国税的重要因素,对新时期国税事业的发展起着决定作用。要坚持一切从基层实际出发,贴近工作实际、贴近群众思想、贴近生活,正确把握基层国税干部的所思、所想、所盼,区别对待,有的放矢,建设一支综合素质高、凝聚力强、能征善战的干部队伍。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使广大干部把对社会的思考、对前途的设计和对税收工作的态度建立在满足社会需要、履行为国聚财宗旨的基础之上,努力使自己的言行顺应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适应社会进步的现实要求,适应税收征管改革要求。二是深入开展国税文化建设。把思想政治工作与国税文化建设有机融合起来,建设主题鲜明、奋发有为的精神文化。大力弘扬不断进取、争创一流的创新精神,弘扬奋发有为、敢为人先的开拓精神,弘扬知难而进、乐于奉献的拼搏精神,弘扬顾全大局、同心协力的团队精神。增强国税文化的渗透力,在潜移默化中形成新理念,树立新观念,提高新本领,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三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国税机关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工作责任机制、考核监督机制,切实提高干部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四是加强教育培训。以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岗位技能培训为重点,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不断丰富培训形式,提高培训效果。
(二)坚持优化服务,着力推进征纳关系和谐。优化纳税服务是构建和谐国税的重要手段,是密切征纳关系的有效形式,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更新服务理念,全面推进纳税服务向深层次发展。要树立现代税收服务观,使税收工作由“监督惩处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要从多方面、多层次整体加强国税机关整体效能建设,以转变行政执法职能,推进管理创新,提供高效透明服务为重点,贴近纳税人需求。二是创新服务方式,满足纳税人日益增长的个性化服务需求。以“始于纳税人需求,终于纳税人满意”为目标,准确把握纳税人所念、所想、所需,不断创新纳税服务的方式,突出纳税服务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方法的艺术性。认真领会和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两个减速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通过在征管实践中不断减轻纳税人不必要的办税负担和基层税务机关额外的工作负担,达到提升效能的目的,将落实“两个减负”,优化服务作为税务机关提高征管质量和提高工作效率,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一项重要工作。三是完善考核机制,建立纳税人合法权益和服务质量保障机制。设立服务投诉电话和征求意见箱,聘请特约监察员,印发服务监督卡,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确保社会各界意见反馈渠道的畅通,最大限度地维护纳税人合法权利,最高水平地为纳税人履行应尽义务提供必要条件。严格执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相衔接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纳税服务评议评价机制和服务质量、效果的保障制度等长效机制。
(三)坚持联系制度,着力推进部门关系和谐。一是要完善内部协调机制。理顺上级机关与下级机关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机关与基层之间的关系,加强各部门之间的配合,提高整体工作效率。二是建立正常的部门联系。加强与公安、工商、地税、街道等部门的协作,密切各部门的配合,以较好的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和合作诚意赢得部门的支持。三是处理好与地方党政领导的关系。寻求党政领导的大力支持,谋求税收经济发展的坚强后盾,积极促进经济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经济发展环境。
(四)加强执法监督,着力推进社会风气和谐。税收作为重要的经济杠杆,处于利益分配的最前沿,加强税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对确保税收执法的公平、公正有着重要意义。一是加强廉政建设。教育广大干部要牢记“两个务必”的要求,认真算好政治、经济、人身和家庭“四笔账”,严守“四条高压线”,严格执行各项廉政规定,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二是加强执法监督。将执法监督从面向点上延伸、从整体向环节延伸、从工作时间向8小时以外延伸。切实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人员和薄弱环节的监督,加大惩处力度,重点查处以税谋私、执法犯法、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达到“惩罚一个,教育一片”的目,不断提高社会满意度。三是加强“一案双查”。对重大涉税案件实施检查时,既要外查纳税人偷、欠、骗税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也要内查征管上的漏洞,看执行税收政策是否准确、有无违纪违规、侵权渎职等问题。对确有问题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是深化述职述廉制度。在执行内部“两述”的基础上,积极倡导在服务对象中述职述廉,强化纳税人和群众对税务干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