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4年我国确立以所得税和流转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以来,企业所得税收入迅猛增长,特别是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以来,国税企业所得税户管呈现几何增长,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和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强化企业所得税管理更为迫切。在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市场经济日益成熟、经济多元化和国际化、内外资企业所得税面临统一、全社会纳税意识不断增强的背景下,如何利用十几年所得税改革和管理的经验,把握所得税发展的内在规律,进一步整合规划现有资源,落实所得税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不断提高所得税管理质量和效率是税务部门和税务工作者亟待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企业所得税管理的现状
当前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理念陈旧。部分税务干部存在“重流转税、轻所得税”的思想,没有把企业所得税管理摆在重要位置,同时各级税务机关在企业所得税管理上的投入与管理的需求量不成正比,特别在硬件设备投入、监控软件开发和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与流转税还有较大差距,所得税管理仍旧停滞在申报征收和日常简单审核上,不能满足日常管理的实际需求。
二是手段薄弱。由于税源结构越来越复杂,税源的流动性和隐蔽性越来越强,管理难度日益加大,而企业所得税管理信息化滞后,监控手段较弱,企业所得税征管形势的复杂化与征管方式单一化的矛盾日渐显现,管理的成效被客观条件削弱。
三是人才缺乏。目前,所得税管理人员知识结构的全面化、专业化还不够,不能完全适应管理工作的需要,特别是在年度申报审核、纳税评估以及税务稽查等方面比较欠缺,“征管查”质量难以得到充分保证。
四是手段有限。目前,由于人力、精力的有限,所得税日常管理往往仅限于表面,而将规范管理的希望过分寄托于税务稽查,而稽查的检查面和深度又难以保证,企业所得税管理难以到位。
五是纳税人核算水平低,认识不到位,恶意偷逃现象时有发生。企业所得税涉及复杂的会计核算,环节多、数据多、凭证多,易于隐藏利润,纳税人如果存在偷逃税款的主观恶意,极有可能造成国家税款流失的后果。
二、实施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的必然
作为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加强评估、分类管理”十六字方针中的重要一环,所得税分类管理是指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针对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不同特点,按照一定的标准,细分管理对象,区别管理方式,明确管理内容,突出管理重点,增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达到对企业所得税税源实施有效控管的一种管理方法。作为一种优化资源、提高效率的有效管理手段,分类管理已成为推进税源管理科学化和精细化的必然要求。
科学分类是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的基础。分类管理不能流于形式,不是为分类而分类,不能搞过于复杂的分类标准,而必须要切合实际,把主要资源配置到最关键、最重要的方面。因此,实施分类管理的前提是要深入调查、逐户摸清纳税人经营规模、行业性质、财务状况、设立时间、纳税信用等级、所得税缴纳等情况,把纳税企业细分成重点税源企业、一般税源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汇总纳税企业、风险预警企业等若干类型,确保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全面性和针对性,有的放矢地做好企业所得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