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近日,新洲区局在获得2003-2004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的基础上,被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确认为2005-2006年度省级最佳文明单位,使区局文明创建工作再次迈入新的台阶。多年来,区局党组在市局党组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精神文明抓创建,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带领全局干部狠抓税收中心工作,使新洲国税收入实现历史性的跨越,突出班子执政能力的建设,以人为本,从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廉政勤政等方面,抓好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干部队伍凝聚力、战斗力,有力地促进了区局文明创建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