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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两个减负”引发的思考

日期:2008-01-07 作者:孙维平 【选择字号:

  多年来,国税系统大力推进征管信息化建设,不断优化税收服务措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为提高基层国税绩效和纳税人的办税质效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基层国税机关和纳税人涉税方面的负担并未得到明显改善,“减负”工作仍是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较为关注的问题。

  一、基层国税机关和纳税人负担的现状

  (一)基层国税机关主要负担

  随着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旨在加强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办法、措施陆续出台,使得国税部门工作信息化、规范化程度得到了显著提高,但与此同时税务干部工作量也在不断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征管质量和工作效率的进一步提高。其主要表现为:

  1.工作管理协调“难” 由于管理体制的原因,在管理员与局机关、基层局与上级局之间形成了“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局面,上级机关布置的多项任务都压到基层管理员完成,且部门之间缺乏协调,造成工作繁琐、重复。如一般纳税人的管理,从登记、行政许可到一般纳税人认定,涉及计征、征管、流转税、所得税等部门,都需要管理员对纳税人进行调查并提供调查报告,虽然调查重点不一致,但内容大致相同,需要管理员多次下户进行调查。对这种情况,可以要求管理员一次进户,将各科室需要调查的内容一次调查清楚。再如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在进行选户时,各科室缺乏协调,对已有稽查计划或已经进行税务稽查的纳税人仍下达评估任务,造成重复工作。

  2.办理事项程序“繁”。随着精细化管理的不断深入,有效促进了国税部门征管质量的高效提升,但同时也在一定程度增加了机关内部负担。部分税务机关和部门在税收管理过程中一味的在“细”字上下功夫,人为增加办税环节、办事程序,忽略“精”的要求,未能将“一窗式”管理、“一站式”服务等措施落实到位,从而引发部分办税事项流程长、程序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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