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蔡甸区国税局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市国家税务局的正确领导下,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坚持依法治税,国税收入实现历史性突破;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积极探索实施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途径,征管质量进一步提高;以精神文明建设为载体,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建设成效明显;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已任,努力服务招商引进,新的税收增长机制逐步形成。全局干部坚持与时俱进,通过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国税工作任务。
一、坚持依法治税,国税收入实现历史性突破
今年以来,在税源结构发生较大变化,税收计划不断增长,税收优惠政策不断落实的情况下,全局集中精力加强税收征管,竭尽全力组织税款入库。共完成省目标19582万元,占省考核目标的106.5%,完成市目标18989万元,占市考核目标的106.7%,其中:增值税完成15149万元,消费税完成2028万元,企业所得税完成1542万元,涉外企业所得税228万元,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完成592万元。完成区目标20324万元,占区目标的92.3%,突破了国税收入创两个亿的目标,在2000年突破亿元大关基础上翻了一番。
(一)科学分析税源走势,坚持经济税收观。税收收入是税收工作的中心,税源监控是税收收入工作的基础,做好重点税源的监控管理是确保税收收入完成的关键。今年年初开始,区局从重点税源的科学分析入手,牢牢把握组织税收收入的主动权,确保了重点企业税收的及时足额入库。一是全区纳税户全部纳入计算机管理,所有纳税人均进入监控范围,实现了“一网收”的态势。二是继续推广运行重点企业日常管理系统。区局对丽花丝宝、华泰、水泥厂等年税收超过30万元的40户企业建立经济税收档案,实行盯户到人,专人输机,跟踪管理,派专人督导、督收,并密切掌握重点企业的经营状况,税源变化趋势,建立完善的重点税源监控体制,实行按计划调度,有力的保证了税收收入的完成;三是继续实行区局对市局、基层所对区局、基层税务管理员对基层所三级收入责任制度。坚持重点企业走访制度和对口包片制度,开展调查研究和政策宣传,解决日常税收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收到好的效果。
(二)狠抓稽查拾遗补缺,收入结构逐步趋于合理。税务稽查是打击税务违法行为和挽回国家税收流失的重要手段。2004年,区局加大税收稽查工作的力度,狠抓了稽查补收工作,开展了日常检查、专项稽查、专案稽查,充分利用税收信息化手段和条件,提高了稽查工作质量和效率。全年共开展各类稽查589户(次),查补税款450.21万元,入库税款450.21万元,罚款67万元,滞纳金14万元。国税收入结构逐步由单一税收,向化妆品、烟草、医药、机械行业转变。全区化妆品、医药、烟草、供电、机械行业入库税收近10000万元,占全年国税收入的50%,重点行业税收所占收入比重逐步提高。
(三)细化征管八率考核,确保税收均衡入库。在CTAIS考核上,严格按照“八率”的标准考核征管质量,坚持每月按旬进行考核。在强化内部各岗位考核的基础上,对照差距进行整改,细化考核指标,量化工作任务;在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前提下,抓好日常落实情况的督办检查,注重收集掌握第一手资料,使综合考核起到督查督办、扬长避短的作用。通过坚持不懈的税收考核,广大国税干部变压力为动力,变被动为主动,确保了月度、季度税收的均衡入库,从今年收入完成形势分析看,月税收完成进度均在9.33%水平线上浮动,总体任务及各税种任务完成均保持与时间同步,改变了过去收入大起大落的现象,充分体现了组织收入工作的力度,也表明了我局收入质量的提高。
二、探索精细化管理,征管质量明显提高
(一)纳税秩序明显好转。一是通过强化税收宣传,广泛开展《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行政许可法》以及有关税收政策法规的培训,纳税秩序逐步好转,偷、抗、骗税案件减少;二是依法纳税的自觉性逐步加强,企业和个体户在法定期税款入库率达到95%,今年10月,企业及个体申报率首次达到100%。
(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一是严格执行执法岗位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度,全体国税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不断加强,没有发生一起违反法律、法规的执法行为;二是严格实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全年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10起,对其中违法事实不清、定性依据不准的3起案件退回稽查局重新调查处理,确保了稽查案件质量。三是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区普法领导小组与市局联合对区局“四五”普法工作提前进行考核验收。在全区八个试点单位普法考核验收中以99.5分全区第一名成绩,率先在全区和全市国税系统通过了考核验收。
(三)税务检查更加规范。一是严格目标考核。规定考核内容、考核要求、评分标准和考核办法,对不同岗位人员根据考核办法和工作实绩,引入竞争机制,不搞平均主义、不吃大锅饭、奖优罚劣,起到了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二是严格检查计划制度。及时制定年度稽查工作计划,一丝不苟的完成计划内工作。推行了“一人进户、各税统查、分口汇总,分别上报”的办法避免了多头、重复检查现象的发生。三是强化了稽查工作责任制。实行复查制、下户抽查制及错案追究制,并以工作反馈单形式进行跟踪回访,有效监督稽查人员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对执法权力的约束,提高了稽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