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 “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形成,税收执法行为逐步规范,征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税收收入逐年稳步增长。但在基层区局征管工作中也暴露出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亟待解决。
一、基层国税征管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及主要原因
(一)税收征管制度建设领先于协税制度建设,征管效能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自1994年实行新税制以来,国税系统根据“两个转移”的税收发展战略,出台了一系列的新征管模式和制度:1994年确立了“自核自缴、税务代理、税务稽查”的“三位一体”的征管模式;1996年明确建立“一个制度、四个体系”的征管改革主要任务;1997年进一步提出构建“申报纳税、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微机监控”的征管模式;1998年提出了“强化管理、硬化法治、优化服务”的要求;2001年又全面推行了机构、人事、征管“三位一体”的改革;后又建立“申报纳税、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微机监控”的征管模式,初步实现了传统征管方式向新型征管方式的跨越;当前已进入到“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推行纳税人自行申报为基础,以优化服务为方式,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以办税大厅集中征收为载体,以强化管理为手段,以重点稽查为保证”的征管模式。新的征管模式和制度,更加突出了纳税对象的自主意识和社会各部门的协税职能。然而,在国税系统大踏步的进行税收征管改革的同时,其协税制度却没有同步推进,一些部门在对国税征管工作的协调配合上跟不上国税的步伐,削弱了征管制度应有的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