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洪山国税稽查局对某通信电子有限公司2005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日常稽查,并2004年度稽查情况进行复查。
接到稽查任务后,稽查人员并未匆忙入户检查,而是从“CTAIS”数据库中将该企业2004年度稽查报告,以及2005年度纳税申报资料等信息调出,认真做好案头分析,以便熟悉企业情况,做到有的放矢。资料显示,该企业2004年度申报应税收入43759.50元,缴纳增值税1750.38元,查补增值税540元,涉税罚款270元;2005年度企业申报应税收入104418.50,缴纳增值税4176.74元。该企业好象接受了04年度税务稽查的教训,其05年度申报纳税较04年度有了翻倍的增长。这是其真实情况吗?带着疑问,稽查人员来到了该企业。
该企业负责人见到稽查人员就大倒苦水,说现在生意不好做,尤其在04年度被税务稽查处罚后,今年十分注重如实报税,各种税费都真报实缴,就因为这造成了企业几乎亏本经营,正准备关门销户。力图给稽查人员以其依法经营,诚实纳税的印象。稽查人员不为所动,将企业的会计账簿和发票凭证的有关资料逐一认真检查核对。经查,其05年度申报纳税与其账表相符,该企业似乎是守法经营。但稽查人员没有匆忙地下结论,他们凭着丰富的稽查经验知道这类电子产品商业企业有很多对普通消费者销售的业务,对此,企业大都是用外购的保修单据开票,却不同时开具发票,从而达到隐瞒收入,偷逃纳税的目的。这个企业有没有此类情况呢?为了找到准确答案,稽查人员当即来到该企业的经营门点,然而,检查情况有些出乎稽查人员的预料,经营门点的柜台上下没有任何外购单据,问其经销人员,回答都是产品一经销售就开发票,没有开过其他的票据,一切都显示者企业没有任何问题。但是,企业这貌似严格依法经营的景象却加大了稽查人员的疑虑,因为,企业连送货单或保修单之类的附属单据都没有也不正常。于是,稽查人员更加细致的检查,终于,在其柜台中一本不起眼的笔记本里发现的重要线索。在这笔记本中详细地记载着员工外出工作记录,大多是到小区或居民家中安装或维修安防设施,以及收费情况,而这些安装或维修收入在其会计账簿均没有记录,存在明显隐瞒收入的情况。为了准确核实该企业的收入情况,稽查人员紧抓笔记本这一线索,分别对该企业负责人、会计和经销维修人员进行了询问,并向其宣传相关的法律政策和隐瞒说慌的后果。在政策攻心和铁证面前,当事人都如实说明了真实情况。经核实,该企业2004年度少申报应税收入30371元,2005年度少申报应税收入216868.50元。分别查补2004年度增值税1214.84元,处涉税罚款1214.84元,行为罚款500元;查补2005年度增值税8674.74元,处涉税罚款8674.74元,行为罚款500元。
回看这起案件的稽查经过,从中不难发现由于小规模纳税人的财务制度不健全,难以直接从其账簿中发现问题,这就要求稽查人员要精通相关行业的营销模式,在检查中要耐心细致,不放过一点蛛丝马迹,往往能从只言片纸中发现企业隐藏的大量秘密,从而以点、线为突破口深挖细查,就能取得很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