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收集纳税人在学习贯彻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3月6日上午,区局在六楼会议室召开“贯彻落实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税企座谈会”,辖区内食品饮料、建筑、交通运输、房地产和银行等行业具有代表性的10家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和分管所长参加,钟汉光副局长主持。会上,各企业财务负责人踊跃发言,提出了目前企业存在的关于“三费”扣除、工资薪金、建筑行业的收入确认、营业税与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的差异、区政府给企业的补贴收入是否纳税、餐饮行业的“白条”现象、高新技术企业的的预缴比例和技术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等20多个既有普遍性又有针对性的问题。对此,钟局长和所得税科长就新税法已有明确规定的问题,进行了逐一答复讲解;对新税法未明确规定的问题,也一一予以解释,并强调待总局可操作的相关性文件出台后,再作明确答复。各企业财务负责人一致表示,这种形式很好,以后要多办几次。最后,钟局长指出,贯彻落实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是目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税务部门和企业面临的新课题,在一些问题的处理上,我们要站在对方的角度上思考问题,在维护税法严肃性的前提下,多沟通,多交流,尽量趋同,达成一致。通过座谈,有效解决了企业在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增加了执法的透明度,提高了纳税人对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遵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