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鄂国税发[2008]12号)的相关要求,武汉市国税系统发售的《湖北省增值税普通发票》(电脑卷筒发票)价格将调整为6.00元/卷(原发售价格为6.8元/卷),并于2008年3月1日起执行新的发票销售价格。
汉阳区国家税务局将于2008年3月1日起,按照新的销售价格发售电脑卷筒发票。
特此公告
汉阳区国家税务局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