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上半年,武汉市桥口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在通讯行业税收专项检查中,查处了一起采取手工编假帐、电脑记真帐的手段,隐瞒应税收入275万元,偷逃增值税达47万元的涉税案件。
案中主角
主角一,武汉某电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经营注册地在桥口区利济
路上,主要从事通信设备及器材的批零兼营业务,以手机批发销售为主,
附带少量零售,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公司实际上是北京某通讯技术
有限公司在武汉设立的子公司,武汉子公司的业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
均由北京总公司委派。
主角二,武汉市桥口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四名稽查人员,2006年4月,他们根据通讯行业专项税收检查的部署,依照法定程序开始对上述所指的武汉某电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开展实地检查。
于是,一场“魔”与“道”的斗法上演了。
波平浪静
稽查员进入企业后,该公司的财务人员一阵热情的寒暄,然后拿出了2005年度纸质的财务账簿,稽查人员查阅了会计报表、帐簿等资料,未发现不正常的现象,2005年度申报销售收入1556万元,申报应纳增值税8万元,财务核算似乎都符合逻辑,每月申报也比较正常,每月都有增值税款缴纳入库,并且就该公司的税负来看,在手机批发这一行业也不算是最低的。
狂潮乍起
在查阅帐簿的同时,稽查人员还不时与财务负责人刘某交谈,从中了解到,该公司下设有5个营业网点,每个营业网点每天下班前向公司报送销售数量和销售收入情况;商品种类较多,购货人一般都用现金支付货款;负责财务核算的有一个会计和一个出纳,手工登记账薄。这些情况让稽查人员心中立刻产生了疑问:该单位每天的进货、出货,现金进行、转帐应该是相当的频繁,如此大的财务核算量仅凭两个人手工编制怎能完成?而该单位每张办公桌上却都放置了一台电脑,这些电脑又是作什么用?一连串的问题在检查人员脑海中闪过。但在哪里发现线索,从何处找到突破口,决非轻而易举的事情。
潮下之谜
带着疑问,稽查人员在与财务负责人刘某的继续交谈中,不仅关注谈话的内容,更时刻注意观察谈话对象的表情。刘某说自己是北京总公司下派过来负责的,但他对自己主要从事哪些具体工作却说不清楚,言词闪烁,眼神游移不定,好像在躲避着什么,却又总是有意无意盯着自己办公桌上的电脑。“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这买来不用当“摆设”的电脑如此吸引刘某的目光,使他心神不宁,难道电脑里面隐藏着不为人知的重大秘密吗?“电脑是重要的线索!”稽查人员迅速作出了判断,并随即要求刘某打开电脑。刘某一时找不到借口拒绝,无可奈何中只好插上电源摁下了电脑主机和显示器的开关。
稽查员很快发现电脑上安装了正版的《金蝶》财务软件,这明显与刘某所说的不相符,不用电脑做帐怎会花数万元的资金购买正版财务软件?!在取得了用户名及口令后,稽查员进入财务软件的操作系统,一套完完整整的账簿赫然出现在稽查员的眼前——突破口就此打开。
携手弄潮
然而阻力也随之而来。财务负责人说用此软件做的账是按总公司要求的统计口径做的,没有凭证,不存在偷税。很明显,刘某是拒不提供记账凭证。因为没有原始证据,检查工作一下陷入了僵局。为尽快找到证据,稽查员及时向稽查局和区局领导请示,增派稽查员,并连夜与桥口公安局经侦队取得联系,联合办案。晚上十点左右,在公安机关的密切配合下,稽查员在该企业一个存放资料的储藏室中查获了电脑账的原始资料,共计十四箱,账册近百余本。在履行了相关手续后,稽查员将企业的电脑主机、账簿、凭证等资料调回区局进行检查。
潮平系缆
稽查员对调取的资料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对企业实际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会计一一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电脑的“秘密”就此被一步一步揭开,事实真相逐渐浮出水面:该公司对外采取手工编制一套假帐,以应付纳税申报和税务检查;对内则利用电脑编报一套真帐,以提供准确的财务核算并报给北京的母公司。该公司以此手段,在2005年少申报应税收入275万元,偷逃增值税47万元。在大量确凿的证据面前,当事人纵想百般抵赖,也不得不接受了税务机关对其做出的补税、罚款及加收滞纳金的处理、处罚决定。据悉,该案因达到标准,还被移送至公安机关进行司法追诉。
潮退拾螺
当前,有少数纳税人采取设置真假两套账,进货不接受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要普通发票,现金收入体外循环的手段逃避纳税义务,稽查此类案件,除了必须了解行业特点,掌握企业的经济业务流程,并且还要具备一定的心理判断经验,要善于从纳税人不正常的言行举止中发现疑点,找到线索,进而深查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