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刚进入炎热持续走高的8月,一封由桥口区国税局信访办转来的举报信交到了区局稽查局负责受理举报的两位稽查员手上,信中称武汉市一个经销某品牌白酒的贸易有限公司,2005年以来在解放大道空后招待所307、308房间办公经营,有大量收入不申报纳税,存在重大偷税嫌疑。
认真读完举报信上的内容,稽查人员立刻展开了调查工作。他们先从“一户式查询”软件中了解到被举报企业的一些基本情况:武汉市某贸易有限公司,登记注册地址在桥口区桥口路11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法定代表人为林某,主要从事酒类批发,2005年1月至7月申报销售收入137万元,申报应纳增值税3.7万元,已缴纳入库。
一看完这些资料,稽查员便注意到了其中一个细节,该公司税务登记注册的经营地址是在桥口路上,但举报信中说该公司是在位于解放大道上的空后招待所内办公。
关闭了电脑显示器上的“一户式查询”窗口,两位稽查员一边思考分析一边展开讨论:该公司经销的某品牌白酒在前几年还名不见经传,最近2、3年才暂露头角,进入武汉市场后“从无到有”推销起来肯定需要动很多脑筋,从推销策略上有可能会采取对购买数量或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客户赠送一定数量商品的方式,那么赠送出去的商品是否都全部视同销售申报收入并交纳了增值税没有呢?而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该公司还有一种可能会采取的手段,就是对不同的销售对象采取不同的收款结算方式,因为很多酒店餐厅都是私营企业,每次进货不会太多否则会占压自己的流动资金,又不需要购货发票,一般只采用现金付款,那么这一部分现金收入是否也全部申报纳税了呢?再进一步推测,企业若真的存在少申报收入的问题,帐面上想必不会有所反映,那必然就会有真假两套帐存在。还有,该公司的登记注册地址与实际办公经营地址不是同一个地方,又是为什么?该企业如果存在两套账簿,那么真实的帐簿会放在哪里?是在登记注册的地址,还是在其实际办公地呢?
考虑周全之后,稽查人员决定先去举报信中所提到的地方进行实地检查,给企业来个措手不及。
接到举报信后的第2天,两位稽查员顶着炎炎烈日来到了空后招待所,敲响了307室的房门,敲过几声里面没有响动,隔壁308室却探出一个男人的脑袋,开口问道:“你们找谁啊?”两位稽查员出示了相关证件和文书,说明了来意。对于国税稽查人员的到来,这个人出乎意料的心情马上体现了出来,慌里慌张打开了房门,请进稽查员,又是沏茶又是敬烟。然后他对稽查员说:“你们真是辛苦啊,这么大热的天还坚持工作。可是太不巧了,我们老板出差到外地后天才回,会计家中有事情今天请了假没来,真是对不住你们跑这老远的路啊。”稽查员问道:“那您家贵姓啊?是这里做什么工作的?”他回答说:“我姓仇,是这里的办公室主任。”当稽查员问他公司的帐簿能不能拿出来接受检查时,仇某声称公司的账簿放在桥口区桥口路11号,也就是登记注册的地址,而且他也不是很清楚会计将帐簿具体放在哪些柜子里面。一听此话,两位稽查员心中咯噔一下沉了半截,“难道今天是空跑一趟无功而返吗?”但是对工作的高度责任感使他们并没有气馁马上打道回府,而是继续与仇某攀谈起来,一会儿问该公司经营哪些品种牌号的酒,什么类型的酒比较好销,一会儿问老板出差到哪里去了,会计今天还会不会来等一些问题。正在你言我语时,仇某似乎有些坐不住了,说道:“你们两位坐哈子,我上个洗手间就来。”于是走出了房间。两位稽查员互相看了一眼,眼神中都带着问号:“他是真的上洗手间吗?会不会是另有图谋?”听到仇某的脚步声由重变轻之后,一位稽查员也随后走出房间来到了走廊上,却看到仇某的身影溜进了走廊另一头的301房间。“举报信上没提到301室啊,他进去干嘛?有情况!”这位稽查员心中暗叫一声,立刻朝另一位稽查员招了招手,两个人快步走到301室门前,眼前的情景登时令两位稽查员又惊又喜,而令仇某又惊又怕,只见他手中捧着一摞帐本呆若木鸡。翻开仇某手中的帐本一看,正是该公司上半年一部分真实的销售发货凭证。原来在举报信中不曾提到过的这间301室,稽查员也没想到其实就是该公司的财务室,而自称办公室主任的仇某其实就是主管会计。正是这个心中有鬼的会计,做了税务稽查员的“领路人”。内心苦涩的他拨通了公司老板林某的电话告知了详情。没多久,接到求救电话的林某就出现在稽查员的眼前。稽查人员对林某及仇某进行了询问,展开心理攻势,实行政策攻心,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他们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了。林某交代,登记注册的地址与实际经营办公的地址在不同地方是他们搜肠刮肚想出来的妙计,登记注册的地址是明修的栈道,假的帐簿放在此地以备检查;实际经营办公的地方是暗渡的陈仓,真实的帐簿放在这里无人知晓。最终,林某交出了另一部分的帐外销售流水账。
通过对账簿检查核实,稽查人员确认该公司2005年1-7月隐瞒销售收入154万元未申报纳税,偷逃增值税26.2万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等人涉嫌构成偷税罪,已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接受刑事处罚。
案例点评
本案的破获,看起来似乎是好运气帮了稽查人员的大忙,但在通盘的评析之后就会发现,如果稽查人员不做深入细致的思考分析,不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一丝不苟的敬业精神,那么一些很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往往在不经意之间被忽略了,从而导致国家的税款就在眼皮底下流失。
由此可见,税务稽查人员在掌握基本的财务知识、税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应该不断培养稽查技能,不断扩充稽查思路,摒弃“就帐查帐”的固定模式,学会“查活帐”、“活查帐”,才能更有效地打击各类税务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