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管理员制度是税务机关根据现代税收征管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落实管理责任,规范税务人员行为,促进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的基础工作制度。贯彻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应遵循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并根据税源户分布的实际状况,合理地确定税务所税源户管方式,针对管理不同税源户的税收管理员,具体明确其工作职责和工作规程,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员下户报告制度,督促税收管理员按税源管理计划和程序下户实施税源管理。笔者结合区局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作一粗浅探讨。
一、区局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做法
一是加强基层税务所建设,充实税收管理员队伍。报经市局批准,区局将原来的3个税务所调整为4个,成立了以107国道以北为管辖区域的海口税务所,从而进一步加强了基层管理力量。为了确保税收管理员制度有效落实,区局不断加大对基层税务所的软硬件的投入,先后投入20万元资金对4个税务所的办公场所进行了维修和改建,改善了办公环境,下发了20台微机设备,四个税务所全体人员61人共配备微机62台,人均1台,区局还高标准更换了部分税务所网络设施,更换了4个基层所的交通工具。通过以上措施,让每个管理员能安下心,做好事,收好税。此外,区局对近二年来10余名新进人员优先安排到基层税务所,税收一线的管理力量得到提高和加强。根据税源分布情况和岗位要求,将每一个税收管理员安排在合适的岗位实施税源管理工作。
二是优化管理模式,实施分块和分类相结合的管理手段。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区局采取了分块和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按农场实施划片管理。同时各税务所让综合素质较高的管理员征管外资企业,进一步提升了对外资企业的服务质量。
三是落实管理员工作职责,推行税收业务质量标准。 自2005年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以来,区局认真开展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学习,以分散自学为主、集中教学培训为辅的方式,开展互帮互学,在工作中学习、学习中工作,营造学习氛围。先后三次组织全局人员参加的税收管理员制度培训,使税收管理员知道到底应该做什么,怎么做,做得怎么样。此外,我们还积极推行了税收业务质量标准,细化了管理员每个工作职责的流程、时限、要求、标准等。
四是抓住管理员制度重点,加强税源管理工作。税收管理员制的重点和核心就是税源管理。为使区局税收管理员全面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规律,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区局要求每一个税收管理员做到“五要”,即:一要基本情况清楚。要求税收管理员要明确自身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工作进展等基本情况。二要基础数据准确。要求税收管理员在工作中,确保收集的基础数据全面准确。三要基础资料完备。四要基础工作扎实。要求税收管理员深入纳税人中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五要基本程序规范。要求税收管理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履行职责,不得变通执行。
五是推行了税收管理员系统。按市局 5月8日正式运行税收管理员系统的要求,区局于4月底对全局人员进行了税收管理员系统的操作培训。成立了初始化工作专班,并抽调各税务所精干人员,实行不间断加班,最终全面顺利完成初始工作。区局此次共初始化税务机构16个,初始化操作人员92人,设置片区75个,初始化纳税人8800户。2006年5月6日,区局税收管理员系统初始化工作已全面完成。截止目前,区局共下达任务180项,按期完成率88%。
六是建立了税收管理员巡查制度。税收管理员按月对辖区内纳税人进行1至2次巡查工作,主要对纳税人税务登记、亮证经营情况、纳税人发票使用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对未按期申报缴税纳税人进行催报催缴、对停业、注销户进行实地调查、对非正常户进行追查等。并且对巡查情况做好工作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七是加强纳税评估工作。区局运用关键指标,采取人工分析的方法,分类提取异常申报企业相关指标。对小型制造业、异常申报的商贸企业和异常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四小票”抵扣异常的企业开展了纳税评估,并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为做好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区局抽调骨干管理员,成立了纳税评估专班,做好案头分析,深入企业调查,开展约谈取证工作。2005年至今,共完成了513户企业专项评估工作,评估入库税款434万元。
二、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在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上,我们虽然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有一些问题和矛盾,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
一是税源管理监控不到位。主要表现在税源"事前"监控明显不足,税源的日常调查、预测和分析缺乏广度和深度,往往是事后发现问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税收管理员对辖区税源监控流于形式,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行业特点、财务核算、资金流向以及纳税情况疏于管理、监管不力。
二是征管流程衔接不到位。税收管理员所做的工作处于征管流程的"核心环节",就是监控税源、提高申报纳税质量。税收征收、管理和检查各个环节缺乏有效的衔接,信息不能及时沟通共享,纳税人的信息如何在这三个环节进行有效衔接,实现信息共享,也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机关对基层所布置工作较多,经常是管理员一个事接着一个事,事事做不完,做不好,工作质量不高。管理员常常说到三个“三分之一”:三分之一的时间做管理员,三分之一时间当数据统计员,三分之一时间当勤杂员。
三是基层所征管力量亟待加强。以前,一个税收专管员管理的纳税户只有十几户、几十户,而目前我们的税收管理员管理的户数有上百户甚至更多,税收征管的任务日趋繁重,征管的压力越来越大,各单位普遍感到人手紧张,征管力量不足。如我局管理员共36人,总户管为8800户,人均户管达244户,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人均户管达25户,其他企业纳税人人均户管达48户,个体户人均户管达190户。有的管理员户管总量达518户。人少事多的矛盾比较突出。
四是管理能力有待提高。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是税收管理员提高管理能力的前提条件。据初步统计,区局管理员中,能够独立操作微机的只有73%,能够看懂财务报表的只有83%,30岁以下的比例为19%,30至40岁的比例为50%,40岁以上的比例为31%。目前,从我们一线的税收管理员队伍现状来看,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年龄较大的同志,实际管理经验要强一些,但微机操作水平较差。而年轻同志微机操作技能强一些,但实际管户经验相对较低,少数管理员甚至还不会操作微机,不能适应现代税收征管的需要。
五是税收管理员信息系统还需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员信息系统实质是税收管理员的一个工作平台,把管理员职责范围内的所有事项都以数据形式予以记录,弥补了CTAIS系统的不足,方便了查询,也规范了管理员的行为。但在实际运行中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第一是户管不准,每新增一户都要人工划分片区管理员,每减少一户都要人工删除,纳税人登记信息变更也要人工更改。第二是系统中相关表格与实际运用不符,主要原因是系统为省局开发,表格与市局规定的不一致。第三是系统规定的工作时限和市局《业务质量标准》的时限不一致。例如:"纳税人申请税务行政许可调查"工作事项,系统规定的管理员调查核实"标准工作时限"为30天(超过了《行政许可法》法定20天的许可时限),而"税收业务质量标准"规定的管理员调查核实环节的工作时限是专票为5天、普票为3天。工作时限不一致的此类事项很多,初步统计有25个工作事项存在着税收管理系统工作时限与税收业务质量标准不一致的现象。在实际工作中应按哪个标准执行,有待明确。第四是部分查询模块还未启用。如普通发票使用面和普通发票使用率等模块,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实现对普票使用情况的监控,但目前还没启用。第五是每完成一项工作就要写一个工作报告,增加了管理员的工作量。事实上,管理员每完成一项工作,就会填写相关的调查表和审批表,全部工作都在表上反映出来,再单独设一个工作报告,也没有什么必要。第六是部分工作事项对应的模块不一致。如普通发票变更审批,在管理员系统中设置在“申请设立登记核查”模块中,无法分清是新开业登记还是发票审批,没有系统提示,管理员不好处理。第七是部分职责与《业务质量标准》不一致。如延期申报的审批,《业务质量标准》和CTAIS系统中都规定由计划征收科受理并审批,并不涉及到管理员职责,但在管理员系统中却作为一项具体工作职责。以上问题需市局统一解决。
六是激励机制尚未建立。税收管理员平时对纳税人进行日常征收管理,担负纳税辅导等6大类职责,税收管理员制度却没有设立相应的奖优惩劣机制,我们的绩效考核多数停留在扣发一定的奖金层面上,未建立激励机制。
三、进一步落实管理员制度的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征管业务流程的衔接。征收、管理、稽查构成相互联系的整体,既要分工明确,又要相互合作,既要有效制约,又要加强协调,实现三者的有机结合,才能构建一套严密的税收征管监控体系。要根据税款征收、税源管理和税务稽查责任分工,明确各环节的衔接方法和配合内容,畅通联系渠道。从根本上改变征收、管理和稽查各个环节信息割裂的局面,逐步建立起多渠道的税源监控体系。
二是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管理员工作事项。区局和上级国税机关应本着服务基层的原则,部署工作尽可能精心研究,协调配合,合理安排,要充分考虑管理所的承受能力,尽量给基层减负,使管理员从繁杂的各种事务中解脱出来,把主要精力放在管理上。
三是提高纳税评估的信息化水平。纳税评估指标体系由上百个指标组成,完全靠税收管理员手工计算分析,工作量非常大,而且准确率也得不到保证。计算机系统计算速度快、精确度高,为纳税评估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和保障。上级应尽快研究开发纳税评估软件,减轻管理员纳税评估工作工作量,避免现行评估工作的盲目性和大量的手工操作。
四是提高税收管理员的综合素质。首先要调整税收管理员力量配比,将那些业务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管理经验丰富的同志充实到税收管理员队伍中。人员分配上要体现重点税源集中管、一般税源分片管的原则,做到人尽其才,各尽所能。其次要加强税收管理员整体素质的培养。要加大对管理员的培训力度,改变当前只培训业务科室和稽查人员的培训现状,把管理员的培训工作纳入培训重点,内容涉及税收管理员行为规范、征管业务规程、税源管理分析、纳税评估技术与方法以及税收法律法规、财务会计知识等内容。通过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增强税收管理员税源管理监控的能力,提高综合管理水平。
五是完善绩效考核新机制。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要加强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建立科学的岗责体系,特别是要建立以考核绩效为手段的管理新机制。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要结合优化业务流程和完善岗责体系,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在当前推行执法责任制下,应把一些不合理的考核指标予以取消,如纳税人未按法定时间办理税务登记、异常认定非正常户等等。只要是管理员履行了法定职责和义务,就不应该考核管理员。二要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实行严格的税源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规范税收管理员的管理行为。三要推行税收管理员能级管理,建立奖惩激励机制。以专业水平、工作业绩和能力,以及从事管理年限等因素,定期进行综合评价,形成独立于行政管理体系的能级专业考评体系,使有能力的税收管理员享有相应的资质资格或政治地位。四要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