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岸 | 江 汉 | 桥 口 | 汉 阳 | 武 昌 | 青 山 | 洪 山 | 东西湖 | 汉 南 | 蔡 甸 | 江 夏 | 黄 陂 | 新 洲 | 东湖开发区 | 武经开发区
欢迎访问武汉市东西湖区国家税务局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县市区频道  > 东西湖区  > 国税公告  > 违法案件公告
武汉某饮用水有限公司税务违法案件公告

日期:2008-04-01 作者:东西湖区国税局稽查局 【选择字号:

 

  武汉某饮用水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东西湖严家渡,主要生产矿泉水、纯净水。独立核算。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税货物适用税率6%。

  根据举报人反映该公司有偷税嫌疑的问题,武汉市东西湖区局稽查局对该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经检查核实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增值税检查情况

  经核实,该企业2004年少申报收入3805519.86元,应补缴增值税228331.19元。

  二、发票检查情况

  经检查发现该公司在销售纯净水时开具自制收据收取货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

  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对该公司作出以下处理决定:1、责令该公司限期入库查补增值税228331.19元,并处以税务行政罚款114165.60元;2、对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处以1000元行为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10号令<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此案件涉税情节及金额已达移送标准,已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特此公告。

                                                                     武汉市东西湖区国家税务局

                                                                         二00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 返回顶部 】 【 打印此页 】 【 关闭窗口 】    
图片新闻
东西湖区局积极开展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
东西湖区局召开贯彻落实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
东西湖区局干部积极参加区直单位义务植树活...
东西湖区局与区民政局共同召开加强福利企业...
全文检索
 
国税要闻
·东西湖区局“四个注重”推进...
·东西湖区局召开2008年党...
·东西湖区局全面贯彻落实市局...
·东西湖区局举办出口退(免)...
·东西湖区局出口退(免)税调...
·省局刘勇局长、市局覃先文局...
·东西湖区局吴家山税务所扎实...
·东西湖区局青年志愿者服务队...
特色推荐
·东西湖区局举办出口退(免)...
·东西湖区局出口退(免)税调...
·东西湖区局干部积极参加区直...
·东西湖区局青年志愿者服务队...
·东西湖区局隆重召开国税工作...
·东西湖区局团委开展爱心慰问...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