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们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市局要求,把促进依法治税,加强队伍建设作为政务公开的切入点,把办税服务厅作为政务公开的主阵地,把“文明办税八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着力点。坚持政务公开与税法宣传相结合,政务公开与办税公开相结合,政务公开与廉政建设相结合,阳光执法,公开办事,努力构建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为服务经济、服务大局作出了一定贡献。
一、牢固树立政务公开是服务于纳税人的理念
推进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服务于纳税人,是依法治国、依德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自觉接受纳税人监督及取得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因此,我们始终坚持在服务中执法、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公开、在公开中服务的理念。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总局、省、市局一系列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努力做到“四个突出”:在组织领导上突出一个“强”字。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健全了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实施、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制度体系上突出一个“全”字。政务公开是国税机关的一项长期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和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而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就显得必不可少。因此,我们在政务公开中,逐步形成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各项基本制度。先后制定和完善了《两权监督制度》、《机关工作制度》、《经费管理制度》、《领导接待日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通过制度建设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推动了政风、行风、作风建设,为我局各项事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宣传契机上突出一个“准”字。将政务信息公开列为第17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重要内容,将税收宣传、政策辅导与政务公开有机融合,树立了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良好形象;在公开载体上突出一个“新”字。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这个主阵地,积极主动公开涉税事宜,提高了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并设立咨询台和坚持值班制度,现场为纳税人解答各类涉税问题,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服务,免费发放税收宣传资料等。
二、在政务公开中努力做好“三个延伸”
在政务公开中,我们利用办税服务厅,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办税公开制、领导值班制、定期回访制等10项制度,并结合办税大厅工作实际,分别制定了《各岗位工作职责》、《税务登记工作流程》、《受理纳税申报各岗位操作流程》、《抄报税工作流程》、《关于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等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标准,有目标;利用办税大厅的窗口功能,大力推行公开办税,实行“阳光作业”,“一站式”服务,“午间连续工作制”,“预约服务制”,纳税大户“绿色通道”,等等。在此基础上,我们努力做好“三个延伸”。一是从办税公开向决策审批事项公开延伸。在抓好办税程序、税务人员岗位职责、服务承诺等办税公开的同时,我们适时将事权、财权、人权等重要事项的决策,将群众关心的热点、敏感问题利用会议、局域网等形式进行通报;二是从执法程序公开向执法结果公开延伸。在个体户税负核定、停业审批、减免退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涉税违法行为查处等相关涉税事项,我们利用一楼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先进显示设备通过公告等形式进行公开;三是从在办税场所集中公开向直接送政策上门公开延伸。局领导多次带领相关人员到大企业宣传税收政策,及时为企业解决有关涉税难题,鼓励纳税人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再发展。对纳税人还开展新政策的宣传辅导、收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反馈。组织了四次全局性所得税业务培训,参加学习达1100多人。按纳税人的类型开展具有针对性地宣传培训共11场,参加培训企业3600余户;编印了《新企业所得税常用政策汇编》和《硚口区国税局关于年度汇算清缴工作的告知书》免费发给每户企业,共发放八类资料22000多份。
三、切实把握政务公开的重点和难点
政务公开主要是解决政府及部门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问题。作为国税部门,政务公开的重点应该说比较明确也比较好操作,但也有一定难点,如加强与地方政府政务大厅的衔接,加强沟通协调,提高数据共享程度等问题。对此,我们注重把握重点,克服难点,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和“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要求,对需公开的事项以及与干部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领域的事项进行清理。并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领导小组内部工作制度等,确保政务公开规范运行。与此同时,结合业务工作内容,分别提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对内公开、对外公开的事项目录。对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涉及党和国家的机密,都向社会和纳税人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把办税事项、办税程序、行政收费、违章处罚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全面落实各项公开事项。通过在全面提高行政能力和水平上下功夫;通过公开程序、方式的研究,完善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通过政务公开,加强和改善纳税服务,增强了广大干部廉政勤政意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有效地防止和遏制了执法过程中的消极腐败现象;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不定期深入到基层,走访辖区纳税人,听取他们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税风税纪的反映。对该公开的内容没有公开的及时指出,限期整改。对故意瞒报重要信息,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没有及时落实到位的列入年度绩效考核;通过聘请人大、政协、纳税人等不同渠道的特邀监察员,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社会监督。根据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补充、完善、改进政务公开工作,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符合实际,更加符合群众要求。
四、对外对内公开“两不误”
在政务公开中,我们注重从群众最关心、社会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做到及时、全面、真实地公开。对外,我们针对群众对个体定税过程中存在迷惑的问题,要求税务人员深入市场开展典型调查,进行税负测算,然后根据不同路段、不同经营规模合理确定每位纳税人的税负,该调增的调增,该调减的调减,并按规定进行公示,较好地消除了纳税人的某种误区。同时,把政务公开工作与优化纳税服务紧密相结合,落实服务承诺,认真执行优惠政策,有效地支持纳税人的发展。对于税款评定、调整、延期纳税、企业财产报损核销等一系列行政行为,要求事先做好调查,并经有关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方可进行。对税收案件的处理,从选案、立案、案件的定性、移送及查处等每个环节,都由案件审理委员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根据行为人违法情节轻重予以处理。不搞以权代法、以罚代刑,保证国家法律得到正确贯彻实行;对内,我们指定监察室为投诉部门,并设立举报电话。将税收服务示意图、办税程序图和税务人员的相片及其职务、管理范围、联系方式等制成卡片放置在醒目处,方便纳税人办税。属于本局的一般重大问题由局长办公会议决定,重大问题由党组和班子决定。对于人事任免,我们按照考核程序,从德、能、勤、绩、廉全方位对被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并公示,然后才确定工作岗位,整个过程做到公开、公正、民主。对财务经费,我们始终严格按照经费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重大开支都经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且每笔开支都要经局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签字方可报销,每季度还在局务会上向全局干部职工通报经费使用情况,做到来龙去脉清楚。对基建项目,我们从立项、报建、报审等都按规定程序进行,并通过公开招标投标来确定承建人,所有开支都经过领导小组审批,经过审计部门最后审计,每个环节都做到清清楚楚,一目了然。
总之,通过政务公开,使纳税人明明白白办税,干部群众实实在在参与和监督,为构建和谐国税营造良好氛围。在政务公开中,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制度还不尽完善,政务公开在实际工作中还不够科学化等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在原有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