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汉国税被市委办公厅授予2009年“支持工会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06年以来,区局与市总工会密切配合,将代征工会经费工作与强化税收征管、大力组织税收收入有机结合起来,累计代征工会经费1.35亿元,多次被评为区、市级“代征工会经费先进单位”。具体工作中做到:一是注重宣传服务。在办税服务厅制作国税部门代征工会经费公开栏,张贴和散发工作经费缴纳宣传资料,强化咨询服务台功能,为缴费单位提供信息服务。二是狠抓催报催缴。区局根据市局提供的重点税源企业名单和企业08年度工会经费缴纳情况,从机内清理出区局重点税源企业,要求各管理所分户汇报及分析未缴和下降的原因;针对企业申报开票但未正常缴纳入库现象,要求各管理所每月每周定期清理系统内的垃圾信息,重复申报开票的,把申报未成功的信息进行删除,划款未成功的,通知企业重新申报开票并督促入库。并对工会经费未申报企业及非正常、注销户进行清理。三是加强考核。严格按照相关考核办法,按月通报征收进度,通报代收工会经费登记率、开票率和收入进度,并将考核指标纳入区局目标考核,与税收任务同时布置、同时考核,切实增强代征工会经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截至目前,区局工会经费登记户数8854户,其中成立工会组织3188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