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在基层税务所标准化建设中, 东西湖区局始终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税收工作,将“税收、发展、民生、和谐”的思想与日常征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农产品收购行为中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率先用科学发展的新思维来谋划工作,开创农产品收购工作的新局面。近日,该局针对吴家山辖区内农产品加工企业收购经营情况,结合国家关于支持“三农”发展政策,提出了以农村合作社为经营主体,扩大增值税普通发票抵扣面,逐步减少农产品抵扣凭证使用量,同时规范收购资金和货物运输的农产品进项税额管理新办法。此办法为防止农产品加工企业税收流失,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和服务纳税人探索出了一条新思路。据悉,五月份起该局开始推行此办法,三个月的时间内辖区内农产品加工企业将依此运行,为全局推行提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