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基层国税又好又快发展
东西湖区国家税务局 徐良敏
在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深刻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内涵,用“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作了简明扼要的概括。报告中提出了“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的要求,指出了“着力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发展方向,这对做好新时期的税收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作为基层税务部门的负责人,如何把十七大精神落实到基层税收实践中是我一直在思考的问题,现就自己对贯彻十七大精神,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国税工作谈几点体会。
一、解放思想,在服务发展上有新思路
解放思想作为我党思想路线的本质要求,一以贯之地贯彻在我党发展的各个时期,是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开拓新局面的强大思想武器。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因此,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就是要继续解放思想,站到新起点上认真思考和谋划基层国税的未来,使我们的思想认识、发展理念、奋斗目标和创新实践达到一个新的高度和境界。
1、增强解放思想的针对性,紧跟形势谋发展。解放思想,要立足于世情、党情、国情的新变化,认清目标、明确任务,在转变观念中真抓实干,在更新思路中破解难题,真正把解放思想体现在具体工作中,落实到推动科学发展上。在发展理念上,摒弃单纯把一串串数字当作目的的发展理念,实现从单纯追求税收数量到追求税收质量的转变。在发展目标上,克服为税收抓税收,忽视聚财“为国”这个真正目的,偏离执法“为民”这个正确方向,实现从单纯追求经济发展抓税收向追求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抓税收的转变。在发展思路上,在抓税收收入增长的同时努力实践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定不移不移地走科学发展之路。
2、 增强解放思想的实践性,紧扣大局谋发展。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要求“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特别提到了财产性收入)”,提出“扩大转移支付,强化税收调节,打破经营垄断,创造机会公平,整顿分配秩序,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发展要求。因此,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经济对税收的决定作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培源增效”活动。对中央作出的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促进节能减排、抑制通货膨胀的税收配套调控政策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认真落实新《企业所得税法》,做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合并、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民政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增值税转型扩大抵扣范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下调、房地产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等税收专题调研,利用所掌握的真实有效数字,为地方党政领导决策服好务,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好务,确保中央宏观调控措施落实到位。
3. 增强解放思想的创新性,紧密团结谋发展。十七大报告指出,实践永无止境,创新永无止境。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务是发展,我们要强化创新意识,坚持以促进科学发展为己任,把创新的理念与当前国税工作结合起来,把创新的着眼点放在推动国税事业发展上,保持创新的勇气和精神,不断增强干部的领会能力、有效执行能力,紧紧立足实际把服务于经济发展作为税收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自觉地把国税工作置于地方改革和经济发展大局之中,在经济发展中实现国税事业与经济增长的“双赢”。我们要牢固树立税收经济观,充分认识“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反作用于经济”的辩证关系,充分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始终保持旺盛的创新力,主动适应形势任务的发展和变化,思想再解放一点,创新再大一点,步子再快一点,用创新的思路、创新的方法,大胆探索,攻坚克难,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转变作风、在落实以人为本上有新突破
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把人的需求和全面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起点和归宿,是对人类发展规律认识的一次飞跃,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以人为本,是我们事业成功的保证,国税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人,离不开以人为本,而实现以人为本的重要途径就是加强系统内党的建设。
1、加强组织建设,在夯实人才基础上求突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需要通过始终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提供政治保证,需要通过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社会环境保证,需要通过继续深化改革开放提供体制保证,需要通过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提供组织保证。所有这些,都需要各级领导班子去贯彻、去组织、去实施、去落实。全面落实以人为本,提高领导班子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一是要着眼于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全面提高领导班子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我们必须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以改革创新为根本要求,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核心内容,坚持苦学为先、团结向上、实干为本,着力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二是要着眼于提高国税干部的工作驾驭能力,不断提高干部素质建设。要强化终身学习、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不断增强国税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税收业务素质;要正确理解和认真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政策,促进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要善于学习借鉴新的管理理论、管理理念,立足国税工作实际,勇于探索和实践新的管理方法和手段,推进国税工作不断创新发展。三是着眼于新时期国税工作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大力实施人才兴税战略。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用事业造就人才、用环境凝聚人才、用机制激励人才,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尊重干部的社会价值和个体价值,尊重干部的独立人格和能力差异,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坚持凭实绩用干部。通过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用人机制,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标准,挖掘、发挥每个人的所长,最大限度地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为干部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2、加强作风建设,在优化税收环境上求突破。优良的作风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巨大力量。加强国税系统党的建设,要切实把加强国税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践行党的优良传统,并把这些优良传统转化成自重的准则、自省的镜子、自警的标尺、自励的目标。一是改进领导作风,密切干群关系。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平时注重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工作中能够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工作成效要经得起群众的检验和评判。二是改进工作作风,倡导求真务实。无论是在税收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还是改革创新等各项工作中,都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察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一切从税收实际出发,一切按客观规律办事,坚决防止脱离实际、不负责任、追求形式、贪大求洋等问题,扎扎实实、实事求是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努力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一步一个脚印地把税收事业推向前进。三是改进生活作风,培养健康情趣。要提倡健康的生活情趣、养成良好的道德情操、展现良好的精神风貌。要努力提升思想境界和精神追求,提高个人操守和品行,自觉抵制腐朽没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要塑造忠诚尽责的个人形象、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积极担当起对国家、对事业、对社会、对家庭的应尽责任和义务;要营造和谐融洽的人际环境,正确处理干群关系、同志关系、邻里关系,在系统内部形成干群融洽、同志友爱、比学赶帮、和谐共进的良好氛围。
3、加强廉政建设,在纯洁干部队伍上求突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到党的形象,事关党的生死存亡。加强国税系统党的建设,必须坚定不移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使广大国税干部能够自觉为国家和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不滥权。一是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如何,重点在领导干部,国税系统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人抓起,管住自己、管住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切实为全体国税干部树立榜样。二是深入落实惩防体系。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进一步加强教育引导,强化制度制约,深化“两权”监督。把反腐倡廉工作和税收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分明、目标具体的廉政责任体系。三是要坚持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国税部门是税收执法部门,预防职务犯罪是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要从维护国家税收、维护国税部门形象、爱护保护干部的角度出发,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的新路子。要结合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健全征、管、查等方面的工作规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减少执法随意性。要强化监督,防止权力运作失控,特别是对税额核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的发售及管理、减免税审批、出口退税审批、税务稽查处罚等重点环节要加大监督力度,切实防止徇情枉法、徇私枉法等问题。要正确处理预防和惩治的关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着力在深化源头防腐上下功夫,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制度和机制,并积极借助信息化手段,从制度和手段上加大对税收执法行为和行政管理行为的制约,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三、统筹兼顾,在促进协调发展上有新举措
统筹兼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要做到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统筹谋划、兼顾全面,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注重实现良性互动,着力加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具体到国税工作的发展进程当中,就是要处理好国税事业的各个方面的关系,比如税收与经济的发展关系;国税系统内部管理与外部工作环境的关系;税收业务管理与行政管理的关系;国税事业发展与税干全面进步的关系;重点工作突破与整体工作推进的关系;国税文化建设与干部队伍建设的发展关系等等,充分整合各方面积极因素协调一致地发展。
1、税收与经济协调发展。经济决定税收,税收来源于经济,税收发展必须与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协调同步。一是要大力组织国税收入。无论是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还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都需要强大的财力做支撑。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要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这就要求我们大力组织国税收入,构建有利于实现税收与经济良性循环增长的机制,确保税收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把经济发展的成果在税收上充分体现出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裕的财力保障。二是要促进经济与税收的良性循环。牢固树立税收经济观,坚持从经济到税收,税收反作用于经济的原则,认真分析和把握税收与经济各项指标之间的关系,力求税收总量与经济总量相协调、税收增长与经济增长相协调、税收政策导向与转变发展方式的要求相协调,实现经济与税收的良性循环和发展。三是要主动融入经济发展大局。税收工作必须始终围绕和服务于经济发展大局,通过发挥税收职能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这就要求我们要坚持以促进科学发展为己任,正确处理好税收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辩证关系,在税收工作中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一方面要注重从经济的视角研究税收,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制止和防止越权减免税”的原则,大力推进税源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税源管理质效和税收的“两个比重”,使国税收入的规模、速度、结构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另一方面也要注重从税收的角度研究经济,将收入增长置于经济税源成长前提下,深入分析税收政策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影响,积极主动为地方党委、政府出谋划策,通过正确执行政策充分发挥职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取得重大进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2、收税与带队内部和谐。在目前经济形势越来越好、管理越来越规范的情况下,税收与税源的矛盾逐步缓和,当前乃至今后,局长“带好队”的压力,将会大于“收好税”的压力。因此,落实好以人为本,坚持标本兼治就显得尤为重要。所谓治本,就是要全面加强班子建设、党的建设、人才建设、文化建设、基础建设,营造和谐的内部环境,始终坚持共建共享,依靠所有国税干部推动发展实践,为所有的国税干部谋求科学发展、全面发展;所谓治标,就要建立完善教育、制度、监督三足并重的惩防体系。抓好廉政教育,增强干部的法纪观念、廉政意识、执法风险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贯彻落实党内两个条例,实施巡视制度和述职述廉及民主评议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纠正执法偏差,让国税干部只能“干实事、干好事”,确保“不惹事、不出事”,保平安、促发展,让国税队伍始终保持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实现国税工作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公平与效率相互促进。十七大报告中多次强调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国税部门作为国家的行政执法部门,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途径就是坚持依法治税,发挥税收调控职能,做到既促进经济效率,又推动社会公平。一是要落实公平分配政策。认真落实好宏观调控、支持区域经济发展、行业发展和改善民生以及各项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税收在调节分配中的职能作用。二是要加大公平调节力度。加强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车购税和个人利息所得税等调节收入分配功能较强的几个税种的征管力度,提高收入比重,优化收入结构。三是要创造公平发展环境。坚持公正执法,做到宽严一致、一视同仁,避免厚此薄彼、宽严不一。全面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通过对税收执法全过程的实时监控,增强自我纠错能力,减少执法上缺位、错位、越位现象,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严厉打击偷、逃、骗、抗税违法行为,特别是要加大对暴利行业税收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努力在征收管理和税收执法上为纳税人创造公平的纳税环境。
4、管理与服务有机融合。管理与服务作为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均属公共管理的范畴。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服务型政府。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税务机关要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不断提高纳税服务的质量与效率,努力建设服务型机关。一是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要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公正执法是最好的服务、纳税服务是我们的法定义务和基本职责等理念。在制定管理措施时,要把纳税人是否方便、是否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这些年,我们在减少行政审批、取消收费项目、规范办税程序、方便纳税人办税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要继续抓好减负工作,以满足纳税人需求为导向,把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当作优化纳税服务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三是不断用科技手段提升服务效能。借助先进的信息技术改进纳税服务手段和方式,提高纳税服务的科技含量。发挥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等服务载体的功能,努力为纳税人节省办税时间和成本。拓展网上办税业务,推行“一网式”办税,使纳税人足不出户就能办理涉税事宜;发挥数据集中的优势,探索推行涉税事项同城通办,为纳税人提供快捷、便利的办税条件;加快推行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使纳税人由过去需要到银行和税务多头、多次办理税款申报缴纳改为只需到税务机关办理即可。
5、征税与纳税和谐互动。十七大报告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税收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要积极探索和建立征纳双方的平等、互信、和谐的关系,增强税收征纳之间的信任度和认同感。一是牢固树立平等观念。征纳双方虽然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但双方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在法律地位上平等的、在履行权利和义务上是平等的。所以,要牢固树立征纳平等的观念,由“执法+管理”的强势角色向“平等+服务”的平等角色转变,更多地考虑和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尊重纳税人,方便纳税人,让依法诚信纳税的纳税人受到尊重和理解,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从而持续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二是切实转变工作方式。从以满足征税需求为主向以服务纳税人的纳税需求为主转变,多一些“换位思考”。在制定和出台每一项涉税政策,只要涉及纳税人利益的,要多开一些恳谈会、交流会、听证会,虚心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畅通征纳双方沟通的渠道,让纳税人的意见、建议、需求能够及时得到反映和解决。三是开展共铸诚信活动。一方面,要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诚信互评活动,努力营造“法治、公平、诚信、效率”的和谐治税氛围。另一方面,要继续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大张旗鼓地宣传和表彰税法意识强、纳税信誉高的模范纳税人,营造依法诚信纳税为荣,违法偷漏逃税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