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青山区国家税务局位于青山区和平大道963号,是国家实施税制改革分设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而成立的机构,负责青山地区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及国家指定税种的征收管理。承担着青山地区增值税、消费税等主体税种和中央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金融企业所得税、2002年后新办企业所得税、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的征收任务以及出口退税的管理任务及受托代征住房公积金和工会经费。区局国家税务局现有干部职工228人,担负着辖区近9000余户纳税人的国税征管任务。机构分设以来,在武汉市国税局和青山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青山区国税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思路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和手段创新,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国税收入快速稳步增长,依法治税进一步加强,税收管理进一步规范,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各项建设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区局领导班子连续两届被市国税局党组命名的“五好班子”;局属19个科所中, 6个科所顺利通过省、市级“青年文明号”复核,稽查局、计征科和6个基层税务所(组)获青山区文明单位称号,区局冶金税务所被授予市级“巾帼文明岗”称号,计划征收科被评为国家级“巾帼文明岗”;区局连年被评为武汉市文明单位、武汉市国税局目标管理优胜单位、1999年被国家税务总局评为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2000年,被评为湖北省文明单位、2001年,被评为湖北省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示范点单位,自2002年被破格评为湖北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后,已连续三届保持了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