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蔡甸区国家税务局负责蔡甸行政区域内按规定应缴纳国税税种的国有、集体、私营、联营、股份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由蔡甸区外经委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征收管理和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和税收稽查工作。
负责受理辖区内新开业纳税人的税务登记申请,审批核准发放税务登记证件;受理纳税人税务登记变更申请,换发证件;办理纳税人停歇业和复业登记及注销税务登记;依法对违反税务登记、帐务管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验证、换证;负责办理蔡甸地区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负责对纳税人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工作。
负责受理辖区内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审核、批准和年检;负责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管监开和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审批手续;负责对辖区内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期初存货已征税款抵扣的审批;负责对税收减免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的审批;负责增值税、消费税和有关营业税、所得税以及涉外税收等属于国税局征管范围的税种的税政业务和税收管理工作。
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政策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交叉稽核,专用发票案件协查和专用发票违章处罚的管理;负责普通发票的审批、发售及政策管理,受理批准企业自印发票的申请,负责普通发票违章处罚的管理。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受理蔡甸地区纳税人的纳税申报,对纳税申报资料进行逻辑性和技术性审核;依法办理税款、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的征收入库。负责对逾期申报的纳税户进行催报、催缴,对辖区内纳税人进行日常稽查、重点稽查和专项稽查以及对发票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
负责税收违法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理;受理公民举报的涉税案件的稽查和回复,负责税收执法监督检查及税务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听证和报批;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管理工作。
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