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新洲区国家税务局是1999年5月因新洲撤县设区后成立的。其前身新洲县税务局和新洲县国家税务局分别成立于1951年7月和1994年12月。从解放初至1999年,随着各个时期政治经济的变化,经历了从加强到削弱到再加强的曲折发展过程。
一、解放初,新洲境内县局下属设新洲、徐古、仓埠、阳逻4个税务所,属黄冈县税务局管辖。1951年7月始设新洲县时即设新洲县税务局,下设城关、阳逻、仓埠、三店4个税务所和李集、张店两个工作组。税务机构和税收工作随着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革和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处于建立和发展阶段。
二、1958年4月,税务局和保险公司并入财政局,下设城关、阳逻、仓埠、新集、徐古、三店、李集、汪集、刘集(今双柳)9个财税所。1962年12月,财政局、税务局分设,各人民公社分设财粮助理员和税务所。全县共有财税人员115人。税务机构全面建立和发展起来。
三、文化大革命时期,税收又处于简化、合并和削弱阶段。1968年1月,税务局改为收入局。1968年底县税务局撤销,其职能由县革委财贸小组接管。1970年4月,财政、税务两局与建设银行新洲办事处、人民银行新洲县支行合并为财政局。各人民公社设财政税务所。1973年,财政局、人民银行、建设银行新洲办事处分设。
四、1984年4月税务局、审计局从财政局析出。全县税务系统干部职工216人。税务系统逐步实行垂直管理。同时,随着新洲行政区域由黄冈地区划入武汉市管辖。税收工作进入了健康发展新阶段。
五、1994年,国家实行了重大税制改革,为保证分税制和税制改革的实施,12月新洲县税务局分设为国家和地方两套税务机构。从95年起开始,国税系统实行彻底的垂直管理体制,国税工作迈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95年3月起,县国税局下设刘集、旧街、新集、潘塘、三店、李集、孔埠、仓埠、双柳、城关、阳逻税务所和城关、阳逻直属税务所共13个税务所。97年10月,新洲县局作为武汉市国税系统机构改革试点单位,中层干部实行了竞争上岗。撤销了刘集、新集、孔埠、城关、阳逻税务所等,成立了县局下属的第一分局(城关),第二分局(阳逻),第三分局(旧街),第四分局(潘塘),第五分局(李集),第六分局(仓埠),第七分局(双柳)。县局股室改称为科室。一九九九年五月新洲撤县建区,县局撤销,成立了武汉市国家税务局新洲分局。原县局下属的第一至第七分局改称为第一至第七中心税务所。二000年三月在第一中心税务所析置了城关个体私营稽查所。
六、二00一年九月,我局根据省、市局精神进行了人事机构征管三位一体的改革。改革后区局内设七个行政科室,即: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流转税管理科、所得税管理科、征收管理科、财务管理科、监察室。一个直属机构:稽查局。三个事业单位:信息中心、票证管理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下设六个基层税务所:邾城税务所、阳逻税务所、辛冲税务所、潘塘税务所、仓埠税务所、双柳税务所。现有在编人员218人。
七、区局现内设十个行政科室,即: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办公室、流转税管理科、所得税管理科、征收管理科、计划征收科、财务管理科、监察室。一个直属机构:稽查局。二个事业单位: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下设五个基层税务所:邾城税务所、阳逻税务所、辛冲税务所、仓埠税务所、双柳税务所。现有在编人员20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