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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区国税局开展明察暗访活动走访纳税人及特邀监察员征求意见回复已挂“国税要闻”和“光谷税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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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职责范围

日期:2008-03-17 来源:本网讯 【选择字号: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是主管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范围主要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武汉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根据本地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经济税源和武汉市国家税务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地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六)负责本地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局的税收会计、统计工作。

(八)负责本局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九)负责本局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十)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局税收信息化工作的实施,管理和维护信息系统。

(十二)负责本局的纪检、监察工作。

(十三)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十四)承办武汉市国家税务局和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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